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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3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闽价函〔2018〕124号
2018-04-04 14:48:46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省人防办:  

    《关于政府应明确住宅小区人防工程设施(车位)所有权属问题的建议》(第1732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关于住宅小区人防工程停车收费标准制定问题,根据《福建省定价目录》的规定,住宅小区内的停车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供需双方协商决定。

    领导署名:林作明  

    联 系 人:孙 迅  

    联系电话:87812699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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