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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682号建议的协办意见闽价函〔2018〕123号
2018-04-04 11:36:43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省交通运输厅:

《关于降低泉州湾大桥主桥收费标准的建议》(第1682号)收悉,我局的办理意见如下:

 为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政府工作报告》关于“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降低过路过桥费用”的精神,适当降低居民生活成本和企业物流成本。我局建议:采纳黄春辉代表的建议,参照厦漳大桥模式,对泉州湾大桥车辆通行费实施“递多递减”的差别化收费政策。

领导署名:林作明  

联 系 人:孙 迅  

联系电话:0591-87812699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3月2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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