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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厦门市下调非居民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
2017-12-28 16:18:33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林峰峰

为进一步规范天然气价格管理,科学合理地制定天然气价格,根据省物价局最新印发的《福建省天然气价格管理办法》文件规定,厦门市在定价成本监审的基础上,制定了厦门市管道天然气配气价格,并根据新的作价办法,将厦门市非居管道天然气最高销售价格从3.42元/立方米下调至3.38元/立方米,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将为厦门市工商企业降低成本年约568万。同时,厦门华润燃气公司将继续保持对大工业用户的优惠力度。随着配气价格的制定,将逐步形成“管住中间,放开两头”新的管道天然气定价机制。(厦门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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