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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莆田上榜!国家发改委公布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
2019-08-15 09:46:59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责任编辑:张若冰

日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通知,公布16个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名单,福州、莆田上榜。至此,包括入选首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的厦门市在内,我省已有三个设区市获此殊荣。

通知指出:现确定青岛市、武汉市、鞍山市、上海市浦东新区、上海市嘉定区、无锡市、合肥市、淮北市、芜湖市、安庆市、福州市、莆田市、郑州市、宜昌市、咸宁市、泸州市等16个城市(区)为第二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区)。

通知要求:各城市(区)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城市发展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加大城市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力度。同时,要认真落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任务,探索城市信用体系建设的经验做法,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发挥示范作用。相关省(区、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要加强对示范城市(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督促,总结推广经验,就问题及时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报告。

此外,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将建立跟踪评估机制,对相关示范城市(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开展评估,并对示范名单进行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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