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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全面启动5月和6月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
2019-07-19 15:14:41 来源:泉州市发改委 责任编辑:张若冰

今年5月和6月泉州市区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中食品类价格指数单月同比涨幅分别为6.6%和8%,超过联动机制规定的启动临界点,经报市政府同意,目前全市已统一启动5月份和6月份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一是明确发放对象。民政部门登记在册的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孤儿等,5月和6月分别为111356人、110710人;人社部门登记在册的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5月和6月分别为2916人、3029人。二是制定补贴标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孤儿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5月和6月分别为每人22元、25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标准,5月和6月分别为每人39元、44元。三是强化资金保障。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供养对象、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含“革命五老”人员)以及孤儿等的价格临时补贴总金额共521.7582万元,由市级承担30%从价格调控资金列支、县级承担70%从同级政府财政预算列支。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的价格临时补贴总金额为24.7万元,从失业保险基金支出。四是落实补贴发放。要求各县(市、区)相关部门确保5月份和6月份价格临时补贴发放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五是缩短启动时间。为提高工作效能,及时启动价格联动机制,进一步优化启动前的工作流程,特别是从今年5月份起,年内凡是达到启动条件的月份,直接由市发改委会同相关单位立即启动联动机制。六是做好舆论宣传。通过主流媒体,大力宣传党和政府对特困群体生活的关心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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