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推进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贯彻落实省委于伟国书记关于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批示精神。2019年1月25日,我委召开会议传达学习、研究部署进一步加快推动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的任务和措施,明确各相关单位、各设区市和平潭实验区的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省直相关部门、各地市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牵头单位及充电基础设施相关建设单位参加了会议。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全省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促进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闽政办〔2017〕110号)和经省政府同意由省发改委、住建厅印发的《关于加快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促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实施方案》(闽发改能源〔2017〕649号),至2020年全省将建成各类充电桩28万个(其中公共桩约3万个),以满足全省35万辆电动车的充电需要。至2018年底全省已累计建成公共桩16250个,实现任务完成过半;其中2018年全年建成公共桩6383个,完成年度计划的180%。
会议强调,要对照省里确定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坚持“目标不变、要求不降、力度不减”,在统一思想、对标对表、各尽其责、落实责任、形成合力上进一步发力,确保按时全面完成省里确定的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任务。
会议还就加强充电基础设施建设安全管理、数据统计核实、补贴发放审核等提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