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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鼎太姥山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9-01-29 10:57:25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责任编辑:张若冰

福鼎市太姥山旅游经济开发有限公司:

 根据《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闽价服〔2016〕317号)等有关规定,结合福鼎太姥山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试行一年多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福鼎太姥山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等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太姥山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仍维持现行标准,即福鼎市太姥山旅游集散中心(洋里)至太姥山景区环保观光车票价为40元/人次(往返);原景区环保观光车线路(旧游客中心太姥洋至太姥山景区)票价为15元/人次(往返)。

 二、景区环保观光车由游客自愿选择乘坐,环保观光车票应单独销售,不得与景区门票捆绑销售。

 三、你公司应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做好景区观光车票价公示工作,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观光车票价、收费依据等相关内容,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

 四、本通知自2019年2月1日起执行,此前仍按闽价服〔2017〕193号文件规定执行。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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