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报记者 丁南 武艳杰
8个单位和11名个人荣获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先进称号;收到纪监察机关和检察机关发来感谢信;连续两年在全国价格认定工作经验交流培训班(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介绍;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纪检察机关、司法机关和海关、税务等部门提出协助的一大批涉案财物价格认定任务……福建省价格认定局局长林文革表示,一项项荣誉的背后,体现的是全省价格认定人员积极作为、敢于担当、履职尽责的生动实践。价格认定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
价格认定:扎实推进 彰显新作为
林文革介绍,福建省各级价格认定机构持续打造价格认定工作服务品牌,扎实做好各项价格认定工作。去年全省以开展价格认定学习提升年为契机,认真落实全省价格认定工作要点,制定出台了《福建省价格认定案卷评查办法》《福建省价格认定专家聘任管理办法》,完善省级价格认定专家库和“福建省价格争议处理系统平台”,不断夯实价格认定工作基础,成果丰硕。2018年,全年共完成涉纪、涉案、涉税财物价格认定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2.92万件,标的额129.58亿元。
涉纪财物价格认定方面,建立与纪委、监委部门联席会议制度,认真办理涉纪价格认定案件。2018年,福建全省共完成涉纪检监察财物价格认定99件,涉及金额29.16亿元,认定事项总量比2017年增长1倍,涉及金额创历史同期新高。涉及标的有土地、房地产、金银珠宝、工艺品、寿山石、手表、字画、红木制品等,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提供价格依据,受到纪委、监察委等提出机关的好评。
涉案财物价格认定方面,强化对价格认定依据真实性、合法性和关联性的审查,对重大、疑难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优质高效完成好各级司法机关和行政执法机关办理案件过程中涉及的价格认定工作。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建省价格认定机构全力配合公安机关查办扫黑除恶案件、水利部门查办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案件等,均优先受理,从速办理。2018年福建全省共受理涉嫌刑事案件价格认定16931件,涉及金额39.27亿元,复核案件14件,复核率控制在1‰以内,及时为办案机关提供了定罪量刑依据。
涉税财物价格认定方面,加强同税务、海关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开展存量房交易、海关缉私、股权转让、房屋租金、关联企业、别墅、店面、车位等领域的税基价格认定。一年来,福建全省价格认定机构共完成涉税财物价格认定11008件,标的额达54.19亿元。福州、厦门、泉州、宁德等地全力配合海关缉私工作,开展查扣物品税基价格认定,为海关精准打击走私犯罪行为提供有力支持保障。其中,厦门市近3年来完成房产涉税、缉私计税财物价格认定金额超15亿元,得到国家中心肯定,在全国价格认定工作座谈会作了典型经验交流。
争议调处:“下沉式”服务 创新社会治理
“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是创新价格监管的重要举措。”林文革说,去年以来,福建全省价格认定机构对价格争议调解采取“下沉式”服务,在车站、港口、景区、商场、市场、街道、村居等价格争议易发、多发领域和场所设立工作站,对价格争议诉前调解的法律效力进行有益探索,取得明显社会成效。
——积极推进价格争议调解立法工作,《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列入2018年省政府立法项目,形成送审稿上报省政府审定。
——在全国率先建立价格争议调解与12358价格举报投诉衔接工作机制,去年正式出台《关于建立价格争议调解与12358价格举报投诉衔接工作机制的意见》,将通过12358等渠道获取的适用价格争议调解的价格诉求转为价格争议进行调解,提高了价格诉求的办理效率。
——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示范工作纳入全省重点价格工作任务,在价格矛盾易发领域或场所增设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推进调解处理工作“下沉式”服务。据不完全统计,去年全省新增设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528个,建立示范站159个,促进价格纠纷就近调解处理,将价格争议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
擦亮价格认定工作服务品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成为福建各级价格认定机构服务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
厦门、龙岩、三明、漳州、莆田、宁德等地建立价格争议调解与12358价格举报投诉衔接工作机制;泉州将旅游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纳入“1+3+N”旅游综合监管模式,积极发挥价格争议调解在旅游纠纷多元化解机制中的作用……福建各地纷纷结合《价格法》宣传及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进社区,大力讲好“价格认定故事”。
据悉,2018年,福建全省共办理价格争议调处570件,涉及金额2.91亿元,及时化解价格矛盾纠纷,发挥了价格认定在创新社会治理中的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