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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古田县物价局开展春节期间价格政策告诫提醒
2019-01-22 08:38:34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责任编辑:张若冰

春节临近,为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气氛,日前,古田县物价局对超市、旅游景区、燃气经营单位、客运公司、宾馆酒店、停车场等共23家经营单位下发了《价格政策提醒告诫函》,同时集中执法人员,开展价格政策告诫提醒。

■ 一是要严格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节日期间不得有串通涨价、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以及散布涨价谣言等价格违法行为。

■ 二是要严格遵守有关价格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觉增强社会责任感,切实加强价格自律管理。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务。

■ 三是应按照提醒告诫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规范价格行为。对有价格违法行为且经提醒告诫仍未整改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从严处罚,并对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予以公开曝光。

古田县物价局将加强监督检查及日常巡查,及时制止和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行为。保持12358价格举报热线畅通,及时受理群众价格投诉举报,对群众反映的涉嫌价格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法作出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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