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丁南 武艳杰
“价格认定学习提升年”活动,是一项以提高价格认定工作能力为目标的全国性活动。按照国家发改委价格认证中心的工作部署,福建将此项活动列为全省重点价格工作,纳入2018年绩效考核内容,以增强学习本领、增强知识素养、提升理论水平、提升工作能力的“两增强、两提升”为目标,在全省价格认定系统掀起 “大学习”热潮。
据介绍,今年福建省九市一区均举办了全市(区)价格认定业务工作培训班或研讨会,针对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等难点热点问题,在所辖市、县(区)和跨区同行间进行“学帮促”交流互动,起到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共同提高的作用。
“非学无以广才,非志无以成学。”福建省价格认定局局长林文革说,目前福建全省已形成责任到人、分工明确、高效协作的工作机制,坚持学习与提升并重,采取个人自学、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多种形式,开展政治理论、业务技能和廉政教育等方面学习。
福建省价格认定局率先垂范,积极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围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该局组织全体工作人员集中学习16次,结合工作谈心得、写体会,找差距、定措施,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和政治定力,准确认识和把握价格认定工作面临新形势、新要求,主动担当作为。
廉政教育学习方面,结合支部“三会一课”和月工作例会制度,集中学习党规党纪10次,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业务技能方面,采取个人自学为主、集中学习为辅,邀请专家授课、下基层讲课等形式系统学习价格认定基础理论和成果,提高价格认定人员的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6月,该局针对价格争议调解、档案管理、手机和电动自行车等价格认定实务,举办全省价格认定业务人员培训;10月,创新方式与高校合作办班,在华侨大学举办全省价格认定机构管理人员培训班,培训推广国家中心开发的价格认定综合业务平台操作等。
福建各地价格认定机构还因地制宜地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活动。厦门市开展“人人讲一课”十余场次,内容涉及价格认定三个重点环节,即工作标准解读、价格认定受理注意事项和价格争议调处工作;晋江市开展“我上业务课”活动,每月由一名价格认定人员自选业务专题开展主题讲解,以变“学”为“讲”、角色互换的方式提高学习有效性……目前,福建省、市两级举办价格认定培训班10期,330人参加培训,培训比例达88%。
如火如荼的“学习提升年”活动,进一步提升了全省价格认定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在今年9月国家中心价格认定知识在线答题活动中,福建全省88家价格认定机构在岗工作人员376人参与了答题,其中有184人取得了满分的好成绩。
“提到那次在线答题,现在都还挺激动,我们中心人员全部以满分的好成绩通过了考试,这场答题活动,让我们在丰富价格认定知识储备的同时,也发现了学习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激发了学习热情。”厦门市价格认定科科长陈煜说。
据悉,今年以来,福建各地价格认定人员针对工作中遇到的热点、难点问题和价格认定理论、制度、方法等进行研究,取得创新突破,形成调研报告、专题论文等研究成果7篇。同时,福建省价格认定局还依托福建发改价格微信公众号,与中国改革报社合作开办“福建价格认定专栏”,用以发布学习提升年信息动态和经验做法,推动各地间的工作经验交流,扩大学习提升活动的社会影响力。
“有知有行,才有实践发展。”林文革表示,今后,福建价格认定系统将把学习提升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坚持以学促干,持续推进价格认定工作的法治化、规范化建设,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扎实、纪律严明的价格认定队伍,续写新时代价格认定事业的壮丽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