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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三举措推进创新平台加快发展
2018-11-27 10:18:51 来源:福建省发改委 责任编辑:张若冰

 

19日,省发改委召开推进创新平台加快发展工作座谈会,中科院海西研究院、福建省农科院、厦门大学、福州大学、宁德时代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我省高校、科研院所和龙头企业代表齐聚一堂,交流创新能力建设情况,共同探讨在新的形势下,如何为我省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培育新动能、增强新动力。

近年来,我省创新平台不断培育壮大。截至10月底,全省发改系统支持设立的工程研究中心(实验室)共69个,其中国家级5个、国家地方联合共建27个、省级37个。这些创新平台汇聚了全省最优质的科技研发资源,储备了一大批先进科研成果,集聚了一大批优秀人才团队,带动了一大批新兴产业发展:2017年,各平台新增国家级高端人才83人。各平台累计获得授权发明专利2403项,省部级以上科技奖328项,主持或参与标准制定93项;平台人才承担科技在研项目3620项目,推动成果转化1021项,近年来累计带动行业经济效益694亿元。

据悉,省发改委将采取三大举措加快推进建设一批高水平创新平台:

——统筹规划,科学布局平台建设。一是推动创新平台聚焦全省新兴产业发展重点领域,紧密结合产业发展需求,建立贯穿产业链、以“用”为导向的产业技术创新联盟。按照《福建省“十三五”战略性新兴产业创新平台建设指导目录》,加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平台建设力度,扩大支持范围。二是着力构建国家级、国地共建、省级梯次合理的创新平台体系。进一步优化评价机制,对研发实力强、转化机制活的平台,优先推荐列入国家地方联合共建计划;对特别重大、成效显著的平台,通过“一事一议”,加大支持力度,积极推动创建国家级平台,承接国家级重大技术研发专项。三是围绕省委研究确定的闽东北、闽西南两大协同发展区规划,启动建设山海科技协作创新平台等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可补助到1000万元。

——补足短板,加大平台投入力度。一是加大预算内资金支持力度,计划从明年开始进一步加大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力度,同时把山海协作创新中心列入省级预算内资金支持重点,在对新批复的创新平台择优给予补助的同时,对已经组建、运行并获得过资金补助的平台,如研发成果显著、能够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并形成有力支撑,在补足预算内资金的基础上,择优再给予奖励。二是加大统筹协调力度,会同省直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形成合力,集中财力贯彻落实好省政府创新平台建设六条措施、进一步推动创新驱动发展七条措施等政策,着力服务好各高校、科研院所、龙头企业承建的重大创新平台项目。

——创新模式,推动平台成果转化。一是会同高校科研院所定期梳理创新平台的科研成果,推出一批可转化成果,充分发挥厦门、福州国家大学科技园,中科院海西研究院产业园,华大创业园等高校与科研院所的技术服务平台效应,尽快推动成果转化落地,同时发挥“6·18”项目成果转化机制,定期组织开展产学研对接,为成果转化牵线搭桥。二是在创新平台年度评估评价机制中,把成果转化作为考评重点,依据评价结果实行创新平台优胜劣汰及退出机制,优先支持创新平台科技成果申报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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