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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石狮市经济局组织召开转供电收费工作会议
2018-11-06 16:39:06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张若冰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一般工商业电价平均降低10%的目标要求,优化石狮市营商环境,确保降价成果真正惠及终端用户,日前,石狮市经济局组织召开转供电收费工作会议。

会上,石狮市经济局相关负责人就国家有关政策、清理规范要求、清理规范方式及相关政策等,再次向石狮市德辉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石狮泰禾商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转供电主体的物业经理、收费业务人员进行了解释和说明;对清理规范时限、退费工作等事项进行了强调。

会议要求,各转供电主体要高度重视,加强整改,必须于11月10日前按国家规定销售电价向所有终端用户完成退费和整改工作。对拒不整改的单位,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并登报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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