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物价局《关于2018年重点价格工作任务督查通报的通知》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增强厦门市价格争议调解员的工作能力,10月24日,厦门市价格认证中心组织召开全市价格争议调解员培训会。
培训会通报了今年厦门市价格争议调解工作开展情况,安排了《如何做好人民调解工作》、《解读〈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理论与实践初探》三个讲座。中心副主任陈永田主持培训会,市区中心价格争议调处工作负责人和全市各调处工作站调解员参加培训会。
培训会上,莲前司法所曾莠璟所长结合自己多年丰富的调解经验和亲自参与的调解案例,向大家介绍了他对人民调解工作的认识和人民调解的工作技能,为大家提供了宝贵的调解经验。
中心价格争议调处工作人员周谦结合中心调解案例解读了《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向大家认真讲解了如何规范填制《价格争议调解处理意见单(简易文本)》和《价格争议调解处理记录》,并详细介绍了旅游景区商品销售价格、居民财产受损纠纷、农作物赔偿纠纷三个价格争议调处典型案例。
海沧区发改局袁友典副调研员结合自身多年价格工作经验,向大家讲解了开展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性质、主要依据、管理权限、受理范围和实施程序等内容,和大家共同探讨了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中需把握好的几个问题。
2018年厦门市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狠抓 “四化”建设,建立基层工作站点考核评价制度,全面细化考核指标,进一步完善厦门市价格争议调解处理相关制度;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全市规范化建设和管理,调解员工作职责明确;人才选聘标准化、培训常态化;加大信息化建设投入力度,研究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平台建设的可行性,建立调处微信群,加强市区中心、调处站点间的调处联动。市区中心还积极探索价格争议调解工作新思路,如同安区提出将价格争议调解协议的执行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厦门市价格争议调处工作已形成全市一盘棋、区区有站点、触手到基层的有力态势,较好地完成了省物价局关于2018年重点价格工作任务督查通报的内容。2018年1月至10月,市区两级中心及下设调处工作站共调解疏导各类价格争议纠纷121起,调处率100%,成功率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