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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漳州台商投资区价格认定工作初见成效
2018-11-01 16:20:03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张若冰

 今年7月1日起,台商投资区开始履行价格认定工作职责,至10月止已完成涉案价格认定35件,涉及金额22万元,取得初步成效。

 为落实价格认定职责,台商投资区于7月25日制定了《关于开展价格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由经济发展局按照相关规定行使价格认定职责,独立对外承担法律责任。

《意见》突出“三个有”:

 一是队伍有保证。核定价格认定机构人员为7人,现已到位5人,分工负责涉税价格、公安刑事案件、纪检监察案件、法院与检察院案件以及价格争议调解工作。

 二是经费有保证。将价格认定工作所需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确保价格认定工作有独立办公场所,并配备必要工作电脑、打印机、相机等设备,做到工作基础有保障。

 三是制度有保证。建立了价格认定岗位人员培训考核制度,新任人员必经省、市价格主管部门组织的价格认定岗位培训后,方可承办价格认定事项;执行上级制定的规定、规范开展价格认定工作,准确把握裁量尺度,以提高价格认定结论的权威性,提升价格认定的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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