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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做好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
2018-06-15 17:17:58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本局各处室、所属各单位:

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的通知》(闽政办〔2018〕43号)要求,为进一步做好2018年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我们对涉及我局的工作进行了分解细化,现将《福建省物价局2018年政务公开工作主要任务分解表》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抓好落实。

一、各处室(单位)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系列部署,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坚持正确、准确、及时,大力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着力加强公开解读回应,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平台建设,着力推进政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着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实效,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做得更加科学规范,确保维护好政府公信力。以政务公开推动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和服务方式,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助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二、各处室(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指定专人负责本处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做好内部协调、转办、监督工作。

三、各牵头处室(单位)要认真对照工作任务,结合实际,对所负责的牵头任务进行认真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在6月20日前报送局办公室。在落实过程中,牵头处室(单位)要主动发挥牵头协调作用,相关处室(单位)应积极配合,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四、各牵头处室(单位)请于12月5日前将全年的牵头任务落实情况报送局办公室。局办公室要对各处室(单位)落实政务公开工作情况督促检查,适时进行通报。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6月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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