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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古田县局开展药品零售行业明码标价专项检查
2018-05-31 09:55:11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为规范药品市场价格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古田县局近日对城乡药品零售店的明码标价情况进行专项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大多数药品零售店明码标价比较规范,但也有个别药店存在标价不规范的情况。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古田县局价格执法人员在进行宣讲政策的同时,提出了限期整改意见:一是药品必须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二是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标明的费用;三是降价促销的药品必须提供降价记录或者有关核定价格资料;四是未经监制的标价签不得擅自印制“古田县物价局监制”字样;五是必须标示“价格举报电话12358”等。检查组将针对整改情况进行回访检查,对整改不力的药品零售店,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确保此次检查活动收到实效。(古田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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