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阳光价费
各地价格部门开展纪念《价格法》二十周年宣传活动(二)
2018-05-22 11:05:05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泉州市局于5月18日联合鲤城、丰泽、洛江等三个区价格主管部门在万达广场浦西店门口举行宣传活动。一是活动现场设立了服务台,提供价费咨询、价格争议调处、价格投诉举报等服务;二是向民众发放《价格法》、《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材料;三是与民众互动交流,耐心细致地向消费者讲解价格法律法规,并告知消费者,在遭遇价格侵权时可以拨打12358投诉举报热线或通过微信公众平台进行投诉,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晋江市发改委于5月17日在晋江罗山SM商场举行普法宣传服务活动。一是在晋江SM商场内及周边悬挂横幅、放置展架、张贴标语;二是通过晋江电视台、经济报等主流媒体宣传报道价格宣传相关活动及政策法规,增强广大商家群众对价格政策法规的认知;三是现场向商场内外的商家及群众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价格法律法规宣传资料。

鼓楼区局一是结合日常价格检查、投诉处理及“五一”节日期间价格监管活动,向执法相对人面对面普及价格法律知识。二是以自学、集中学习等多种形式,在机关内部组织开展以“一《法》两《条例》”为重点的学法活动,增强价格法治意识。三是收集价格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组织学习、讨论、分析,提高价格执法水平。

霞浦县局一是设立了价格政策宣传咨询服务台,现场向市民发放《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宣传材料。二是与市民互动交流,并耐心细致地向消费者讲解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介绍常见的价格欺诈行为,并告知消费者,在遭遇价格侵权时可以拨打12358投诉举报热线进行投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在霞浦政府门户网站和商家的LED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扩大宣传影响。(省局办公室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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