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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南网:福建举行纪念《价格法》实施20周年宣传活动
2018-05-10 11:13:22 林先昌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福建省物价局举行纪念《价格法》实施20周年活动

东南网5月8日讯(本网记者 林先昌)“《价格法》所称的价格包括有形价格和无形价格。这种说法是错误的,《价格法》所称价格,包括商品价格和服务价格。其中,商品价格是指各类有形产品和无形资产的价格。”今日上午,在福州市鼓楼区屏山地铁站口,福建省物价局举行纪念《价格法》实施20周年宣传咨询与价格知识有奖竞答活动,现场人头攒动,许多市民纷纷拿起手机参与答题,或是在工作人员指引下在现场进行知识竞答题。

现场接受群众投诉咨询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今年5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简称《价格法》)实施20周年。20年来,《价格法》在维护价格稳定、规范价格行为、促进公平竞争等各方面发挥了重要的积极作用。

省物价局相关负责人说,《价格法》的前身是‘价格管理条例’,改革开放初期,价格改革是最前沿的改革之一,价格改革的成功与否,是经济体制改革成败的关键。20年来,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充分发挥《价格法》赋予的价格管理职能,围绕改革、发展和稳定,全面推进各项价格工作,为我省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得到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

在活动现场,主办方对价格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进行宣传,对于重要价格政策和价格热点难点问题工作人员进行解读,并接受群众投诉咨询,维护群众价格权益。

一位现场参与答题的陈老伯拿着奖品很是开心,10道关于《价格法》知识竞赛题他全部都答对了。“学到很多知识,通过答题很多常识性的内容能加深认识,我特别对于价格维权热线有了进一步的了解和认识。”陈老伯如是说道。

20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2969件 经济制裁18.4亿元

据介绍,20年来,福建省四次修订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小政府定价范围,一系列已经形成有效竞争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放开由市场调节;全面完成输配电价改革,协同有关部门完成电力直接交易电量达907.09亿千瓦时,在全国率先放开西气东输天然气门站价格,放开绝大部分药品价格等。目前,价格市场化的比重高达97%以上,政府定价的比重不足3%,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集中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和服务领域,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已经基本建立。

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说,20年来,福建各地全面落实《价格法》关于经营者价格行为和价格监督检查的要求,构建12358价格监管服务大平台,建立价格争议调解与12358价格举报投诉衔接工作机制,及时解决群众的价格矛盾纠纷;20年共查处价格违法案件42969件,实现经济制裁约18.4亿元,切实维护了群众的价格权益,为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保驾护航,进一步释放了市场主体活力,成为政府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有力抓手。

20年来,福建推动制定了《福建省价格管理条例》《福建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福建省价格监测管理规定》《福建省涉案财物价格鉴证管理办法》等一批与《价格法》配套的法规、规章;推行阳光价费,全面建立权责清单、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清单制度;实行定价听证制度、集体审议制度和专家论证制度,在重大价格决策前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完善成本监审制度,制定成本监审工作规程,出台电力、管道燃气、教育等14个重点行业成本监审办法,分行业成本监审办法数量位居全国第一。

一位市民正在拿笔现场作答相关价格知识竞答题

在活动现场人头攒动,市民对于价格知识竞答题有着浓厚的兴趣

在工作人员指引下,一位市民了解相关价格法内容

活动现场

工作人员正在向市民介绍相关价格法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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