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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物价局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74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闽价函〔2018〕74号
2018-03-14 16:02:30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省经信委:

《关于取消对成长中企业用户直供电90%限制的建议》(第1747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中发〔2015〕9 号)、《关于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的实施意见》(发改经体〔2015〕2752号)等有关规定,适时取消我省直接交易用户的电量限制,进一步推进我省电力市场化建设。

 

领导署名:林作明

联 系 人:林炜锋

联系电话:0591-87840677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3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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