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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顺昌县局开展村卫生所明码标价执行情况督导检查
2018-03-12 14:47:14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陈媛

近日,顺昌县物价局、卫计局、财政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组织有关人员,抽查部分卫生院和村卫生所基本药物制度实施情况。顺昌县局抽查了全县6家乡镇卫生院,10所村级卫生所,共查阅处方100余张、药品收费票据50份、药品采购单据40份。总体上6家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基药管理组织体系健全,有开展日常监督管理,但村卫生所收费管理待加强。一是部分村级卫生所执行的诊费标准更新不及时,未在显眼位置张榜公示。二是未启用村级卫生所信息化管理系统,处方划价不够规范,例如:未按注射费、诊费、药品等收费项目详细分类,划价随意舍零留整,未开收费票据的患者未执行签名确认程序等。三是药品价格未按规定的内容和方式明码标价,大部分村卫生所仅用手工书写数字等较简单的方式将药品零售价格标记在药品外包装盒上,不够规范。四是信息公开、宣传不到位,部分村卫生所基药相关政策未充分公开,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基物品种和价格以及投诉电话等信息未公开。(顺昌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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