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建省定价目录的通知》(闽政〔2017〕36号),我局对2018年2月1日前发布的定价批费文件进行清理,现将废止的定价批费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附件:福建省物价局废止的定价批费文件目录
福建省物价局
2018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