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泉州市物价局关于泉州市价格争议调处“进社区”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永春县局在永春县东平镇云美村设立首个村级价格争议调解处理工作站,依托人民调解网络工作载体,聘请了2名人民调解员兼职工作站价格调解员。该工作站的成立,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与价格争议调解的有效对接。(永春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