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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价费
福建省物价局关于霞浦县杨家溪景区竹筏漂流价格的通知闽价服〔2017〕307号
2017-12-20 15:22:04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林峰峰

霞浦县旅游风景区管理处: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景区门票及相关服务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6〕317号)等有关规定精神,结合杨家溪景区竹筏漂流的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就霞浦县杨家溪景区竹筏漂流价格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杨家溪景区竹筏漂流价格仍按原标准执行,具体为:

(一)杨家溪竹筏漂流(杨家溪——渡头坝头)实行淡旺季价格,其中旺季(4月1日至10月31日)价格最高为50元/人次,淡季(11月1日至次年3月31日)价格最高为40元/人次。

(二)杨家溪竹筏漂流(渡头坝头——渡头坝下,俗称冲坝)价格为10元/人次(由游客自愿选择)。

二、杨家溪竹筏漂流由游客自愿选择,不得将竹筏漂流与景区门票捆绑销售。

三、景区要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改善景区旅游环境,并加大宣传力度,做好相关问题的解释工作。同时,积极配合当地价格部门落实景区门票价格及相关信息报送制度。

四、景区应落实明码标价制度,在景区售票处醒目位置公布竹筏漂流价格、价格举报电话12358及相关内容,落实阳光收费各项规定,并自觉接受价格主管部门和社会的监督。

五、本通知自2017年12月20日起执行至2020年12月19日止。

福建省物价局

2017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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