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福建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委办发〔2017〕18号)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具体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与目标要求
(一)重大意义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党中央着眼加强思想教育和理论武装、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作出的重要决策部署。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来深刻认识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重大意义,充分认识推进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是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更好发挥我们政治优势的必然要求;是坚持思想建党、组织建党、制度治党紧密结合,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凝心聚力促进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扎实推进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加快建设机制活、产业优、百姓富、生态美的新福建的内在需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使命担当,增强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目标要求
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必须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必须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把思想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用党章党规规范各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行为,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坚持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坚持全覆盖、常态化、重创新、求实效,实现“三个不断增强、三个保证”的目标要求,即不断增强党组织和党员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保证党的组织充分履行职能、发挥核心作用,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发挥表率作用,保证广大党员党性坚强、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为全面推进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做到“四个纳入”,即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纳入党建规划、纳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党的组织生活制度体系、纳入年度考核内容。局党组要以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为主要抓手,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定期开展集体学习;各党支部要以“三会一课”为基本制度,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把“两学一做”作为党员教育的基本内容,长期坚持、形成常态。要注重以上率下,领导干部要定期参加集体学习,积极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切实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要强化主体作用,充分发挥各党支部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探索创新党内教育和组织生活的有效方法;要选树先进典型,注重发现、选树一批“实干奉献型”“岗位标兵型”“创业创新型”等先进典型,树立时代楷模,引导党员干部见贤思齐、对标作为;要突出问题导向,建立完善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的有效机制,带着问题学,针对问题改,把解决问题贯穿学习教育全过程;要坚持常抓不懈,防止和克服紧一阵松一阵、表面化形式化、学习教育与思想工作实际“两张皮”等不良倾向。
二、内容安排
(一)深化学习内容。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坚持系统深入学、充满感情学、针对问题学、付诸实践学、不断跟进学,领会掌握基本精神、基本内容、基本要求,做到学而信、学而思、学而行。党章党规学习以党章为统领,把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廉洁自律准则和党内监督条例、问责条例、纪律处分条例等列入学习内容,联系全面从严治党实践,联系党员思想实际,不断深化党员对党内基础性法规制度新体系的认识,认真践行遵守新制度体系的高线和底线、自律和他律、软要求和硬约束,真正使党章党规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系列讲话学习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读本(2016年版)》为基础,及时跟进学习最新讲话精神,深刻认识讲话的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深刻理解讲话的时代背景、鲜明主题、科学体系,准确把握蕴含其中的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领会掌握贯穿其中的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同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党的历史紧密结合起来,同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福建时重要讲话和指示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弘扬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工作时倡导的“滴水穿石”精神和“四下基层”“马上就办”等优良作风。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还要深入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习近平谈治国理政》《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文章选编(领导干部读本)》等相关内容。通过深入学习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绷紧纪律之弦、担当应尽之责,以政治上的清醒确保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征程中不掉队、不落伍、不糊涂、不犯错。
(二)深入践行标准。机关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四讲四有”标准,教育引导广大党员立足岗位作贡献、围绕中心有作为、关键时刻当先锋,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在实现“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的目标中争当先锋。在政治合格方面,重点是坚定理想信念,正确把握政治方向,坚定站稳政治立场,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决把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不断增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在执行纪律合格方面,重点是增强组织纪律性,执行党的决定,服从组织分配,严守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自觉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等制度。在品德合格方面,重点是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大力弘扬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守住廉洁自律底线,保持共产党人本色。在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是牢记党的根本宗旨,爱岗敬业、履职尽责,服务群众、奉献社会,敢担当、敢负责、敢作为,热爱新福建、建设新福建、奉献新福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在促进我省价格机制改革和价格事业发展实践中作表率、当先锋。
三、推进步骤方式
(一)认真做好工作部署。按照省委部署,年初结合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学习计划(包括支部和党员领导干部),搞好思想发动,进行具体部署。适时召开学习研讨座谈会,压实传导责任,引导大家认清重大意义,明确任务要求,激发内在动力。
(二)开展主题学习讨论。党支部每年要根据省委总体要求,确定若干主题,依托“三会一课”制度,组织开展学习讨论。2017年重点围绕三个主题开展学习讨论:第一个主题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主要讨论学什么、怎么学,如何抓细抓实、入心入脑,时间安排在“七一”前完成;第二个主题是践行“四讲四有”标准、争做“四个合格”党员,引导党员、干部以“四个合格”为参照系,主动对照、自我检视,列出“不在组织、不像党员、不起作用、不守规矩”等不合格表现的清单,不等不拖、即知即改,以良好的精神面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时间安排“七一”后至党的十九大召开前完成;第三个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组织党员进行集中学习、开展专题研讨,时间安排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后,年底前完成。每个主题可安排若干名党员作重点发言,其他党员互动交流。学习讨论要紧扣主题、紧贴实际,体现不同群体党员特点,让党员学得进去、议得起来。通过学习讨论,真正提高认识、找到差距,明确努力方向。
(三)着力查找解决问题。坚持学做结合、以学促做、知行合一,突出针对性,敢于直面问题,勇于自我革命,把查找解决问题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着眼点、落脚点。党员要对照党章党规,对照系列讲话,对照先进典型,把自己摆进去,经常自省修身,打扫思想灰尘、进行“党性体检”,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重点解决什么问题,要查找分析理想信念是否坚定、对党是否忠诚老实、大是大非面前是否旗帜鲜明、是否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着力解决党的意识不强、组织观念不强、发挥作用不够等问题。党员干部还要查找分析工作中是否存在“不冷不热、不急不忙、不疼不痒”等情况,着力解决不能为、不想为、不敢为等问题。局党组和机关党委要认真查找分析是否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否坚决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是否认真坚持民主集中制,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各党支部要查找分析组织生活是否经常、认真、严肃,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是否严格、规范,团结教育服务群众是否有力、到位,着力解决政治功能不强、组织软弱涣散、从严治党缺位等问题。 (四).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要充分发挥教育管理党员的主体作用,运用“三会一课”制度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三会一课”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主要内容,坚决防止表面化、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各党支部要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每月至少要召开1次支委会,重点学习党规和重要的制度文件等,对本支部学习作出阶段性安排;每季度要召开1次支部党员大会,重点开展交流式学习,把好的个人学习成果与支部其他党员分享;要落实支部书记讲党课制度,除了局党组每年在“七一”前后集中安排局领导班子成员到所在党支部(或在分管的处室单位)讲一次党课外,各党支部要结合主题学习讨论,对党课内容、时间和方式等作出安排(讲党课一般在党支部范围内进行,党员人数较少的支部可由2-3个支部联合举办),鼓励机关普通党员联系实际讲党课,增强吸引力和感染力。要紧扣“两学一做”内容, 结合支部和党员实际,利用红色教育基地开展开放式、体验式、互动式组织活动,积极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把思想和工作摆进去,让每名党员从中得到锻炼,受到熏陶。
(五)立足岗位创先争优。各党支部要结合落实局党组年度价格中心工作和价格改革重点工作,围绕简政放权、为民服务、公正执法等方面,进一步明确党员干部职责任务,提出党员发挥作用的具体要求,推动党员干部立足岗位、创先争优;每年确定一批重点调研课题,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密切联系广大群众,不断增强服务意识。机关党委每年组织开展“创先争优”评比表彰活动。
(六)开好组织生活会。年底前,各党支部要召开组织生活会,支部班子及其成员要对照职能职责,进行党性分析,查摆在思想、组织、作风、纪律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会前,要面向党员和群众广泛征求意见,围绕谈准问题、谈通思想、谈透意见,深入搞好谈心互助,切实找准存在问题和差距不足,形成个人对照检查材料;会上,要按照“一人讲、大家评、逐个过”的方式,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个人自评敢于揭短亮丑,大家互评敢于刺刀见红,书记点评敢于见筋见骨,真正使每名党员思想受触动、灵魂受震撼、精神受洗礼;会后,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整改措施,一项一项整改,以解决问题的成果检验学习教育的成效。
(七)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每年以党支部为单位召开全体党员会议,组织党员开展民主评议。对照“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的党员标准,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组织评定的程序,对党员进行评议,确定评议等次。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分党小组进行。结合民主评议,支部班子成员要与每名党员谈心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党员,要帮助他们自觉认识问题、自我改进提高;对不合格的党员,要严格稳慎处置。
(八)扎实做好总结提高。结合年终总结,对学习教育情况进行全面分析,系统梳理存在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及时将工作中形成的有效做法以制度的形式固定下来,不断健全完善以党支部为主体的教育管理机制,以机关党委为主体的指导推动机制,以局党组为主体的责任落实机制,不折不扣抓好制度落实,以制度化保障常态化。 四、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组织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性、基础性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常抓细抓长。
一要强化责任落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由机关党委牵头,办公室、人事处配合组织实施。局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党委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每年要结合价格工作实际专门研究部署,建立责任清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主要负责同志要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切实把学习教育牢牢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各党支部书记要履行好直接责任,把“三会一课”各项要求落到支部,组织开展好本单位学习教育。 二要用好学习平台。各党支部书记要积极参加省直机关“党建微课”教育平台学习,进一步掌握工作方法,明确工作要求,提高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能力。鼓励引导党员创新形式,积极运用微党课、学习讲坛、读书会、报告会、知识测试等线上线下同步开展学习教育、研讨交流,丰富形式内容,做到学习教育全覆盖。
三要加强督促指导。党组班子成员要认真落实“一岗双责”,既要带头搞好学习教育,又要督促指导分管领域分管单位和联系点的学习教育,以点带面、推动工作。机关党委要加强工作协调,采取随机抽查、专项督查、参加讨论、听取汇报、列席会议等方式,了解各党支部开展学习教育的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推动学习教育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要抓好考评评估。把组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情况纳入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每年结合总结、述职进行检查和评估,作为评判党支部和党支部书记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注重从党支部工作成效和党员作用发挥看效果、让党员群众作评价。对工作落实不力、搞形式走过场的,要严肃批评、追责问责,并以适当形式进行通报。 五要营造浓厚氛围。注重运用机关微信平台、学习专栏、工作简报等宣传媒介,及时宣传中央和省委的精神,推送学习内容,宣传践行“两学一做”优秀党员先进事迹,反映各支部学习教育动态和经验做法,搞好宣传引导和舆论造势,为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营造良好氛围。
六要坚持统筹兼顾。要把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放到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中来落实,与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提升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结合起来,与纵深推进我省价格机制改革和重点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与机关效能建设和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结合起来,坚持两手抓,做到两促进。
附: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计划表
附:
2017年“两学一做”学习教育
常态化制度化推进计划表
步骤 |
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安 排 |
组织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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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 期 工 作 和 座 谈 会 |
1 |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研讨班开班式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等。传达省委书记尤权在贯彻六中全会精神厅级领导干部研讨班开班上的讲话精神。 | 3月1日 |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 ||||
2 |
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号召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重要指示、中共福建省委关于深入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的通知和廖俊波同志先进事迹。 | 4月20日至5月20日 | 局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 | |||||
3 |
组织学习中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意见》和省委办《关于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的实施方案》 | 5月10-20日 | 局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 | |||||
4 |
制定印发《福建省物价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具体实施方案》 | 5月31日前 | 局党组、机关党委 | |||||
5 |
组织召开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座谈会并部署第一主题学习教育工作 | 6月9日前 | 机关党委 | |||||
第 一 主 题 学 习 研 讨 |
6 |
各党支部组织学习《具体实施方案》,制定本支部第一主题具体学习计划并报送机关党委 | 6月15日前 | 各党支部 | ||||
7 |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个人自学 | 6月20日前 | 各党支部 | |||||
8 |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交流研讨 | 6月20日前 | 结合查摆、整改存在问题 | |||||
9 |
组织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座谈 | 6月25日前 | 结合查摆、整改存在问题 | |||||
10 |
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支部书记围绕主题上党课,并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好学习研讨发言。 | 6月30日前 | 结合查摆、整改存在问题 | |||||
11 |
结合纪念建党96周年,表彰局机关2015-2016年度先进党支部、四优文明处室(单位)、优秀党务工作者和2016年度优秀共产党员。 | 7月1日前 | 局党组、机关党委、各支部 | |||||
12 |
各党支部书记汇报第一主题学习教育情况,部署第二主题工作。书面材料和电子版送局机关党委。 | 7月5日前 | 机关党委 | |||||
步 骤 |
序号 |
内 容 |
时 间 安 排 |
组织形式 | ||||
第 二 主 题 学 习 讨 论 |
13 |
各党支部制定本支部第二主题具体学习计划并报送机关党委 | 7月10日前 | 各党支部 | ||||
14 |
结合纪念建党96周年,局分管领导到所在党支部讲党课。 | 7月20日前 | 分管领导在所分管的处室单位讲党课 | |||||
15 |
各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个人自学 | 8月15日前 | 各党支部 | |||||
16 |
集中上党课,开展警示教育。 | 8月中旬 | 全局党员 | |||||
17 |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交流研讨 | 9月10日前 | 结合查摆、整改存在问题 | |||||
19 |
组织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座谈 | 9月10日前 | 结合查摆、整改存在问题 | |||||
20 |
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围绕主题结合工作实际进行发言讨论。 | 9月20日前 | 结合查摆、整改存在问题 | |||||
21 |
各党支部书记汇报第一主题学习教育情况,部署第二主题工作。书面材料电子版送局机关党委。 | 9月30日前 | 报送机关党委 | |||||
第 三 主 题 学 习 讨 论 |
22 |
各党支部制定本支部第三主题具体学习计划并报送机关党委 | 10月15日前 | 各党支部 | ||||
23 |
组织全体党员收看中国共产党第十九次全国代表大会开幕式现场直播。 | 会议召开之日 | 机关党委 | |||||
24 |
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习,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开展学习研讨。 | 10月30日前 | 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 | |||||
25 |
组织开展党的十九大报告专题学习辅导讲座 | 11月10日前 | 机关党委 | |||||
26 |
组织机关处级党员领导干部集中学习,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开展学习研讨。 | 11月15日前 | 机关党委 | |||||
27 |
各支部组织党员集体学习,围绕党的十九大报告开展学习研讨。 | 11月20日前 | 各党支部 | |||||
28 |
召开全局党员大会,安排4名支部书记、4名党员交流学习体会。 | 11月30日前 | 机关党委组织,全体党员参加 | |||||
29 |
各党支部书记汇报第三主题学习教育情况,部署下一阶段工作,每名党员交一篇年度学习体会文章。书面材料电子版送局机关党委。 | 12月5日前 | 机关党委 | |||||
问题 整改 情况 |
30 |
各党支部认真梳理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未整改到位的应列出清单,制定落实整改措施,报送机关党委。 | 12月10日前 | 各党支部 | ||||
召开组织生活会 |
31 |
召开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对照查摆存在问题,进行党性分析,认真撰写党性分析材料。 | 12月20日前 | 各党支部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及支委 | ||||
32 |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 | 12月25日前 | 各党支部全体党员 | |||||
总结 |
33 |
召开年度学习教育总结会 | 12月30日前 | 全体党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