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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促进农业综合水价改革工作扎实开展
2017-12-07 09:47:24 来源:福建省物价局 责任编辑:曾信

日前,福州市发改委召开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专题会议,指导各县(市、区)价格管理部门落实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工作。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农业节水工作的“牛鼻子”,事关农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水安全,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是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重要环节。今年,福州市各级价格管理部门要在建立健全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方面做足文章。会议要求各县(市、区)价格管理部门切实按照省物价、财政、水利、农业、国土等五部门印发的《关于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扎实开展工作,落实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原则上对骨干水利工程农业水价实行政府定价,末级渠系农业水价实行协商定价,并对农业用水实行超定额用水累进加价制度,用水定额以内的为第一级水量,超过用水定额20%以内部分为第二级水量,超过用水定额20%以上部分为第三级水量,各级水量的农业水价按1:1.1:1.5确定。现阶段农业水价原则上按照运行维护成本确定,有条件的可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对高效节水灌区项目及列入农业水价综合改革试点县(市、区)的灌区,要同步开展农业水价定价工作。(福州市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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