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福州10月31日电(刘丰)福建省物价局、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日前部署开展全省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检查时间为10月30日至11月30日。
专项检查由各设区市价格、住建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辖区内(区、市、县)的检查工作。检查对象为辖区内所有在售楼盘、抽查50家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为推动检查工作的深入开展,检查期间,福建省物价局、省住建厅将组成工作组,赴部分地区督促指导和开展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查处销售商品房未在交易场所醒目位置明码标价;未按规定实行“一套一标”;标示信息不全,没有按照规定内容明码标价;未标明房源销售状态,已售房源所标示价格不是实际成交价;商品房交易及产权转移等代收代办的收费未标明由消费者自愿选择;通过虚假价格承诺、虚假价格促销等手段,诱骗消费者进行交易;以捆绑或者附加条件等限定方式,强制提供商品或服务并捆绑收费;捂盘惜售,炒卖房号,操纵市场价格;为达到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等行为。
据了解,今年3月28日,福建省物价局下发通知部署10项加强房地产价格行为监管的政策措施,并于4月起部署全省开展为期3个月的抑制房地产价格炒作行为专项检查,对所有县(区、市)的在售楼盘和房产中介机构展开拉网式排查。全省累计检查在售楼盘566个、房地产中介机构门店582家,发现各类违法违规行为86起,并一一进行处理和纠正,已实现经济制裁163.86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