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发挥价格机制作用 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的意见》日前正式出台,成为全国首个以省政府名义出台的从发挥价格机制作用角度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省份,必将有力促进政府各职能部门结合各自职责服务我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有效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
为使省政府文件尽快发挥效应,确保我省新出台的绿色价格政策早日落地生根,省物价局认真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要求,在省政府第91次常务会议研究通过《意见》的第一时间作出部署安排,认真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的任务分解表,按照项目化管理的要求,将30项政策措施细化为74项具体任务,逐一明确具体落实措施和时间进度安排,明确具体承办处室和责任人,同时立即印发本局各处室(单位)执行,切实做到无缝对接。
省物价局还将主动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完善跨部门、跨层级执法协作机制,畅通监管绿色通道,实现执法信息互联互通,形成监管合力。同时,加强对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跟踪分析、督查检查和效果评估,及时总结实施绿色价格政策、运用价格机制促进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建设的经验和成果。
省物价局将本着“快、新、优”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任务分解表所列项目进行督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并将在文件实施一年之后,专门组织评估回顾,在工作实践中探索出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