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体聚焦
阳光价费
全省各级价格部门积极采取措施强化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2016-03-01 15:09:14 来源: 责任编辑:张若冰

2016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全省各级价格主管部门积极采取行动,加大市场价格监管力度,维护良好的市场价格秩序。省局赖文达副局长日前就福州市物价局上报的《关于省物价局舆情呈阅件的反馈情况报告》作出批示:“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行动迅速,措施有力,市场价格监管有效,给予肯定并表扬”。各级价格部门加强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的做法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善借媒体监督力量,发挥价格监管威慑作用

  省局 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分局在春节前夕市场价格检查中邀请中央和我省多家主流媒体记者一同参与,收到了很好的成效。 2016年1月20日,省局价监分局与福州市、晋安区价格执法部门三级联动,对福州火车北站商圈进行重点检查,新华社福建分社、福建日报、福建电视台、海峡都市报、东南快报等主流媒体记者受邀参与现场采访报道。价格部门执法人员对存在不规范价格行为的个别商家提出了当场整改的要求,并现场对《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和《禁止价格欺诈行为的规定》等规范市场价格行为的法律法规进行了宣传,要求经营者自觉遵守价格相关法律法规,杜绝价格欺诈;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在发生价格纠纷和矛盾时,可拨打价格举报热线12358进行举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当晚福建电视新闻联播《今日关注》对我省价格检查部门主动开展价格监督检查维护节日市场价格稳定工作进行了专题报道,新华社、福建日报等多家媒体也密集地做了正面报道,取得较好的成效。

  二、密切跟踪舆情动态,及时消除负面影响

  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密切跟踪网络舆情,积极应对,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负面影响,效果明显。 针对网络舆情反映较多的福州市火车北站、汽车客运北站周边区域“天价餐饮”、“天价复印”等热点问题,福州市物价局检查分局联合晋安区综治办采取有力措施加强监管,并进行了为期三个半月的重点整治,不间断、常态化地对该区域开展价格巡查、检查,规范该区域经营者价格行为,净化该区域的价格环境。一是加强日常价格巡查,市、区两级价格检查人员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地毯式巡查;二是加强督查指导,通过召开价格提醒会、对餐饮明码标价提出指导意见等方式,规范标价行为,避免因标价而引发消费纠纷;三是加强回访、回查,强化整治效果。同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认真受理群众价格诉求、关注舆情反映的问题、建立日常常态化巡查等,建立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努力维护良好的价格秩序。

  三、快速办理举报投诉,保障群众合法权益

  龙岩市物价局检查分局针对“两节”期间群众反映突出的出租车表外加价、不打表收费等问题,召集汽车出租公司要求其加强对出租车驾驶人员的管理教育,严格执行打表收费政策。同时,组织检查力量严厉查处出租车表外加价、不打表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根据群众的举报,对龙岩市新罗区龙达运输有限公司进行了认真调查取证,查实了该公司车牌号为闽FT2134号出租车于2016年2月5日7时50分至8时10分,运送乘客从溪南广场到凤凰阁凤凰苑,计价器计费8.8元,当班驾驶员以春节快到了出租车涨价为由要求乘客在计价器计费基础上多付10元,实际收取乘客车费20元的违法事实,并依法对其违法行为做出了罚款5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目前,对其他多家出租车公司的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也正在积极进行中。在价格检查部门的积极介入和严厉查处下,龙岩市出租车市场的乱象得到了有效的遏制。

地 址:福建省福州市 华林路84号 福建日报大厦 电 话: 0591-86605221 0591-86623905 传 真: 0591-86600330 E-mail: czicpa@czicpa.com